
一、行政許可內容
許可在深圳開辦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二、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
(一)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
(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2014年7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號發布)。
三、行政許可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
四、行政許可條件
(一) 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認可的相關專業學歷或職稱。
(二)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經營場所。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儲存條件,包括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產品特性要求的儲存設施、設備。
(四)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購、進貨驗收、倉儲保管、出庫復核、質量跟蹤制度和不良事件的報告制度等。
(五)具備與其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相適應的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的能力,或者約定由第三方提供技術支持。
(六)按照《深圳市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企業開辦要求(2014年試行)》驗收合格。
五、申請材料
注意事項:在遞交書面申報材料前,應通過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協同監管電子平臺(http://203.91.57.46:9080/szyj/)網上提交行政許可預審申請,預審通過的,企業在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時須同時提交該預受理號。
申請材料請逐頁蓋章或經由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簽字;材料請用拉桿夾裝訂整齊。
1.《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原件1份)。
2.《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復印件各1份)。
3.《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4.如變更企業名稱的,還應提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或已變更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驗原件)。
5.如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還應提交:
(1)擬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2)任命文件或股東決議(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已變更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驗原件)。
6.如變更企業負責人的,還應提交:
(1)擬任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2)擬任企業負責人的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3)任命文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如變更質量管理人員的,還應提交:
(1)擬任質量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2)擬任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明和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3)擬任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簡歷(原件1份)。
8.如變更企業注冊(經營)地址的,還應提交:
(1)經營場所平面布置圖(原件1份)。
(2)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
(3)場所地理位置圖(原件1份)。
(4)存儲條件說明(原件1份)。
9.如變更倉庫地址的,還應提交:
(1)倉庫平面布置圖(原件1份)。
(2)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
(3)倉庫地理位置圖(原件1份)。
(4)倉庫設施設備目錄(原件1份)。
(5)存儲條件說明(原件1份)。
10.如變更經營范圍的,還應提交(核減范圍的,不需提供本項要求的資料):
(1)倉庫平面布置圖(原件1份)。
(2)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
(3)倉庫設施設備目錄(原件1份)。
(4)存儲條件說明(原件1份)。
(5)擬經營產品注冊證(復印件1份)。
(6)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原件1份)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書(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11.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辦理人員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
12.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包括申請材料目錄和企業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原件1份)。
六、申請表格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人員簡歷表
設施設備一覽表
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
授權委托書
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八、行政許可決定機關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九、行政許可程序
1.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
網上申請或現場申請→受理→審查申請材料→作出是否同意變更《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意見,同意的,予以變更《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不同意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2.變更注冊地址、倉庫地址、經營范圍
網上申請或現場申請→受理→審查申請材料→組織現場驗收,并出具是否符合現場驗收標準的報告→作出是否同意變更《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意見→同意的,予以變更《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不同意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十、行政許可時限
變更《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含體外診斷試劑),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無需現場核查的)或30個工作日(需要按照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開展現場核查的)。
十一、行政許可證件及有效期限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5年。
十二、行政許可的法律效力
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應當持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十三、行政許可收費
不收費。
十四、行政許可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十五、咨詢與服務機構
GHTF格慧泰福技術服務機構
GHTF格慧泰福根據上述法規要求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代辦服務:
1)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辦公及倉儲區域平面圖紙設計咨詢服務
2)CFDA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咨詢服務
3)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申報辦理服務
4)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服務
5)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到期換證辦理服務
6)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企業自查顧問咨詢服務
7)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模擬審核顧問服務
8)CFDA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設備配置與選型輔導服務
9)CFDA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籌建咨詢服務
10)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法律法規培訓服務
11)CFDA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到期換證、變更代理咨詢服務
12)境外進口產品的產品信息推薦咨詢服務
13)經營企業轉型生產企業的行業咨詢服務
14)經營企業的其他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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